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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评六级伤残
来源:吴岳烽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12-12
浏览量:259

劳动者被被评为工伤六级,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应该怎么算?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应评为几级伤残?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。

【基本案情】

梁某于2015年3月3日入职佛山市南海区某电镀有限公司在描油部担任描油工作,约定工资是6000元,实收工资数额是1510元。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30日原告在被告描油部从事描油工作期间全身皮疹瘙痒,伴发热、口腔溃疡,2015年4月21日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。2015年6月16日广东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: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。2015年8月17日,该局作出工伤认定书,确认原告所受的上述伤害属于工伤。梁某于2016年10月8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,请求赔偿工伤保险待遇,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4240元(4640元×16个月)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120元(4640元×8个月)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5600元(4640元×40个月)。停工留薪工资55680(4640×12个月)

【仲裁裁决】

申请人主张其月工资标准为4640元,但不能就此提供证据;而被申请人提供经申请人确认的《支出证明单》反映申请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2527元,申请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2706元,低于2015年佛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60%,根据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本委以2015年佛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60%即3091元为标准计算申请人的工伤保险待遇。根据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432元(2527元×16个月)、按3091元的标准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728元(3091元×8个月)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3640元(3091元×40个月)停工留薪工资30324(2527×12个月

法院判决】

关于残疾赔偿金。因残疾赔偿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属于相同项目的赔偿项目,根据损失填补原则,相同项目不能重复计算,应按计算多的计赔,故被告在不再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情形下,应支付残疾赔偿金347572元(34757.2×20年×50%),停工留薪工资30324(2527×12个月

【律师解析】

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属于职业病,算工伤六级。请求工伤伤残待遇问题上,关于申请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的问题上,如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年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时,应以当年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作为工资标准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,但停工留薪工资应按实际工资赔偿。关于职业病的工伤赔偿方面,因残疾赔偿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属于相同项目的赔偿项目,一般法院会比较残疾赔偿金和四种补偿的总和的数额大小,最终赔偿取数额大的一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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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吴岳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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